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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冀国税人字[2005]12号),机关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2、 政策法规处
3、 流转税管理处
4、 所得税管理处
5、 征收管理处
6、 计划统计处
7、 财务管理处
8、 国际税务管理处
9、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10、监察室
11、人事处
12、教育处
13、机关党委办公室
14、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5、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
二、直属机构
1、 稽查局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2、生活服务中心
3、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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