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税收宣传月活动相结合。在进行所得税汇算之初,该局以分局所为单位,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就所得税汇算的方式、方法,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了培训,使纳税人对汇算工作政策清楚、程序明确,提高汇算质量;
二是与纳税辅导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组成汇算辅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房地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会计素质较低企业、核算水平较差的企业,实施入户重点辅导;
三是与纳税评估工作相结合,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截至目前,已完成汇算55户,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万元,调增企业所得税60.76万元,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51.7万元,2户纳税人移交稽查进行深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