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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18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今年11日实施以来,唐山市国税局不断加大新法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今年一季度,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内资)6.16亿元,同比增收2.82亿元,增长84.4%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唐山市国税部门深入企业加强新税法的宣传,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开展了专门培训,还邀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实施新法带来的机遇及造成的影响,提高了企业执行新税法的能力。该局还对照新法,认真梳理、修订有关所得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框架下的规范性文件130余份,同时,仔细测算新法实施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做好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准备工作,确保了新老税法的平稳过渡和所得税收入的稳步增长。

据唐山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负责同志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由33%下降至25%,降低8个百分点,但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实行“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一季度未值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期,税率因素对我市一季度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尚未全面体现。该局将密切关注预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新法的平衡运行。另外,年度申报期限较往年延长,企业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推延至5月底,则对该局一季度入库税款造成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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