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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3
有关国际税收的常见术语解释

涉外税收是指一个国家与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纳税人的征纳关系,是该国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



居民原则是指
居民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核心在于纳税人居民身份的确定,凡是本国居民,对其一切应税收益、所得或财产都要征税,而不论这些课税对象是来源或存在于本国还是其他国家。


什么是抵扣

一.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制度
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的区别在于,前者用于解决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后者用于解决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二.全额抵免与限额抵免制度
全额抵免与限额抵免制度是根据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有无限制所划分的两种制度。

三.综合限额抵免与分国限额抵免制度
综合限额抵免与分国限额制度的区别在于,在多国抵免的情况下,居住国是否同意对居民纳税人的超限额与不足限额进行轧抵。
分国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每一非居住国的所得,分别计算出各自的抵免限额所进行的抵免。
综合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不同国家的所得汇总相加,按居住国税率计算出统一的抵免限额所进行的抵免。

四.税收饶让抵免制度
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于本国纳税人从收入来源国得到的税收优惠减免的所得税额,视同已经交纳,允许抵免的一种特殊抵免措施。

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的方法叫做扣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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