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8

为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内涵,切实解决纳税人节假日专票认证、急需购票等实际困难,特制定《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的对象:所有纳税人。

  二、预约服务的方式:可书面(电话)预约方式,预约单位或个人要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三、预约服务的内容

  (一)电脑专票认证量大的企业。

  (二)认证、报税的最后一天,纳税人因故未能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的。

  (三)因业务开展需要,急需购买发票及涉税资料的,且核票、验票、购票量大的。

  (四)其他急需办理,且税务机关在节假日可以办理的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