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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1

各出口企业:

请速登录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7]90号),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仔细对照文件的附件1、附件2、附件3,准确判断此次调整是否涉及本企业出口的货物,以便及时调整应对。涉及备案的,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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