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保定市国家税务局于1995年成立。市局机关共设14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票证中心、计算中心、服务中心)和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下辖26个县(市、区)局、149个税务所(分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406人,担负着全市5万余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范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征收管理方法,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近年来,保定市国税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并紧密结合全市实际,明确了“以加强征管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务实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奋进,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得到了各级领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市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市局连续6年取得民主评议行风执法类第一名;市局班子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市局和16个县(市、区)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8个县(市、区)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共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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