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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宣传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6
 

 

一、纳税服务资料种类和印制

纳税服务资料种类印制分为三部分,分别为省局印制、市局印制和县(市、区)局印制。省局印制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法律责任、各税种政策摘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以及省局制定的涉税事项的时限承诺、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推行的纳税申报及缴款方式,有关总局和全省统一的资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市、县(市、区)局印制的内容包括办税服务厅功能简介、窗口设置及岗位职责以及自行制定或细化的服务措施等。

二、宣传标语

(一)办税服务厅内应悬挂宣传标语,内容统一为“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标语的字体为黑体,底色为浅蓝色,字体颜色为黑,单字大小可根据各地办税服务厅整体环境确定。标语应悬挂于醒目位置,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宣传标语内容:办税服务厅的主体标语为“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

其他标语为:

1. 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

2.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3.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4.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 依法诚信纳税,共享祖国繁荣

6. 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7.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8.依法治税,强国富民

9.税收是共和国的血脉

10.民以食为天,国以税为本

11.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保护纳税人

12.依法治税,从严治队

各地可根据办税服务厅实际需要本着与办税服务厅整体环境和谐优美大方的原则确定宣传标语。

三、奖牌

对办税服务厅获得的荣誉奖牌,应选择颁发部门级别最高的一块,悬挂于厅正门外挂标识铜牌下方,其他的奖牌不再对外悬挂和陈列。

四、文明用语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使用文明用语时提倡讲普通话。

(一)礼貌用语规范
您好!
请问……
别着急,请慢慢讲。
请原谅。
对不起。
请稍候。
很抱歉。
谢谢您!
这个问题我帮您问一下。
您需要帮助吗?
这是我应该做的。
请多提宝贵意见。
您走好!
再见!
    (二)办税规范用语
    1、接待纳税人时:主动招呼“您好!”、“请问要办什么事?”“请您递上×××资料”等。
    2、审核资料、查验发票、数据录入、开具税票或发票及书证时说:“请稍候”。
    3、发现资料不全、内容不完备、数据有误时说:“您的资料不全,资料有误,请复核一下”。
    4、发现问题或应给予处罚时说:“您的×××资料不符合×××规定”、“您的这种情况(行为),依照×××规定应给予×××处罚,请理解”。
    5、手续(资料)需移交其他窗口办理时说:“请到×××窗口找×××同志办理”。
    6、办理完毕时说:“请收好资料”、“再见!”。
    7、收取现金时说:“收您×××元”,找还零钱时说:“找您×××元,请您点一下”。
    8、工作中出现差错时说:“对不起,请原谅”。
    (三)使用电话规范用语
    1、接电话时说:“您好!请讲。”
    2、来电找人时说:“好的,请稍等。”
    3、找人不在时说:“×××同志不在或他(她)去×××地方了,有事需要转告吗?”或者“一会儿您再来电话好吗?”
    4、对方打错电话时说:“对不起,您打错了。”
    5、向外打电话时说:“您好!我是×××(单位)×××,麻烦您请×××同志(职务)接电话。”
    6、通话结束时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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