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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办税服务厅应建立下列制度:言行规范、税容风纪、计算机管理、环境卫生、考勤、学习、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
第二条 办税服务厅主任负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 言行规范
第三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本领;坚持依法行政、依率计征。
第四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文明办税,微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时要做到态度热情、和蔼,讲文明,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第五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对纳税人的问询要耐心答复或指引,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六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不准撤离工作岗位,因事离开须报告领导,领导不在岗位的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并说明去向;到下班时间服务厅内有纳税人未办理完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办理。
第七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不准刁难纳税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与纳税人争吵。
第三章 税容风纪
第八条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遵守着装规定,统一穿税服、佩戴肩章、挂牌上岗,保持整洁。
第九条 着税服要一致,不披衣、不敞怀、不挽袖、不混装。
第十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穿税务制服时,头发不能过肩,应盘起或束起,做到税容严整,举止端庄。
第十一条 仪表要庄重,举止要文明。
第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聊天、嘻笑、打闹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大厅内不准抽烟;除办理业务需要交流外,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工作期间不得听MP3、玩游戏。
第十三条 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第四章 计算机管理
第十四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和损坏。
第十五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操作和使用计算机,禁止将用户名和密码外泄,禁止将非工作软件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
第十六条 不准在计算机中擅自更改、删除纳税人信息。
第十七条 保障设备表面清洁,做到每日擦拭一遍。
第十八条 计算机有专人管理,要定期杀毒、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第五章 环境卫生
第十九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天坚持认真打扫各自分管的卫生区,做到无死角。
第二十条 各窗口工作台应保持清洁、有序,杂而不乱。除水杯外,不准摆放个人物品和与税收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等刊物。工作台上的微机、打字机要摆放一致,纵向对齐,台面上的各种报表、证件、资料应及时清整、交接或归档。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上下班应填写考勤表。
第二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迟到早退。
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要事先请假,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审核后方能允许休假;对不请假或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 政治业务学习
第二十四条 政治学习
通过政治学习,不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每个同志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高质高效地做好办税服务工作。
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律法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廉政勤政建设有关内容;其它需要学习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业务学习
通过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把每个工作人员培养成业务精通,训练有素,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精兵强将。
学习内容:国家税收政策、法令、法规和税收基础理论;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原理、会计核算、经济法规、统计学知识;信息化知识,办税服务操作知识和能力。
第二十六条 学习时间及计划安排:征期过后每周至少学习两个小时。
第二十七条 学习方法及要求:从实际出发,学习形式多样化,坚持自学与讲课相结合,集中与分组相结合,讨论与整理笔记相结合,每人均建立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质量。
第八章 安全保卫
第二十八条 办税服务厅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专人值班,有条件的安装防盗设备,保证税收票证、发票、设备及财产安全。
第二十九条 办税服务厅应配备灭火器等应急设施,做好安全及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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