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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营造依法纳税的税收环境,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基层税务部门在纳税评估中普遍实行约谈制度。作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评估约谈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一、评估约谈的作用
税务约谈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后,就涉税疑点,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解释说明,并给予政策宣传和辅导的过程。约谈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信息数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组织自查,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发挥日常监控服务作用。通过评估,及时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情况,一旦发现税收疑问,通过约谈判桌辅导、纳税自查等程序解决。通过约谈,使税企双方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就涉税问题进行交流,一方面使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税源状况,另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把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税收违法行为所带来的风险。以纳税人诚信纳税为前提,税务机关对存在税收问题的纳税人不是一味地惩处,而是侧重于管理和服务,给那些因为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全面而造成漏缴、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以改正的机会。因此约谈制度的意义在于为规范税务人员检查行为,减少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同时又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税源情况,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
二、当前评估约谈中存在问题
一是纳税评估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家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目前,有的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中期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参照行业平均值来确定的。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产品多少等明文规定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正确判断申报的合法权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约谈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三是纳税评估税务约谈与征管查的关系有待理顺。评估工作、税务约谈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有利于缓解稽查压力。评估要对销项、进项及抵括的税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因此,资料采集不全,给纳税评估工作带来许多麻烦,容易出现重复检查,及移送稽查不及时等问题。
四是信息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因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三、提高约谈质量的建议
一是换位思考,事先堵其退路。对于一些疑点问题,要换位思考,要从纳税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把所有的可能性尽最大可能想全面,先找出对方是否存在可以解释的合理原因,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再将疑点正面抛出,使对方无法自圆其说。如存货余额多,应付账款余额大,可能存在虚增存货的行为。若被约谈人答:"从不欠别人一分钱,倒是别人欠了我们不少的货款钱。"此时,其应付账款为虚开收购发票虚增存货,多抵扣进项税款的事实便露出来了。
二是漫谈散聊,捕捉有用信息。对于一些疑点问题而一时又难以直接求证的,在约谈开始可不做笔录,先与被约谈人拉拉家常,聊聊经营情况和经营的难处,拉近与被约谈人的距离,让其放松戒备。尽量多从被约谈人的叙述中捕捉一些有用的信息,当捕捉到有价值的信息后再开始做笔录,使被约谈人无法抵赖。
三是各个击破,不让其有串通的时间。约谈时可将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会计同时约到税务机关,先询问其中一人,让另一人在一旁等候,谈完后再交换,不让他们有单独接触的机会。此时可利用他们惧怕对方禁不住询问,先承认违法事实的心理,各个击破。
四是政策攻心,防止因小失大。如遇到对疑点问题解释不清却又百般抵赖的被约谈人,要采取政策攻心。向其宣传税收政策,强调税法的严肃性,明确告谕违反税收政策的危害性,坦陈纳税评估的合理性,适当列举一些被公开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威慑力,抓住被约谈人趋利避害的心理,教育和引导被约谈人主动终止税收违章、违法行为,从而放弃隐瞒税务违章、违法真相,坦白问题所在,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争取宽大处理,从而减轻因税收违章、违法带来的损失。 五是虚实结合,做到游刃有余。对于一些疑点多、线索不清而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又不怎么规范的评估案例,约谈时要虚实结合,先就某一个问题进行多次约谈,被约谈人必定全力以赴来应对,那么他对其他的问题必定是无暇顾及,评估人员立即再就另外一个问题进行约谈,如此反复,使得被约谈人闹不清楚哪儿出了问题,更闹不清楚哪个问题该重点应付,从而不断地调整力量进行反约谈,那么其精力就分散了,这样他也就处处被动,事必容易暴露出好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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