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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国税局在税源精细化管理上做文章,从“细”字上夯实征管基础,从“精”字上提升管理水平,有效的解决了税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的巩固了税收征管基础,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带来了税收管理工作新变化。
一、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细化管理职能,着力解决税源管理岗责不明的问题
一是根据税源分布和结构情况,对各分局、所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内容、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对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岗位,合理界定其工作职责,明确管理权限,形成了管理职能清晰、岗位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二是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务人员数量、素质高低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收管理员,具体负责户籍管理、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发票管理、纳税评估、定额核定调整、涉税问题调查核实、监控结果处理等工作。
(二)细化管理制度,着力解决税源疏于管理的问题
县局在税源管理上响亮地提出“零缺陷、无缝隙”的征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以细化制度措施来促使规范化管理,以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制定了《徐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徐水县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徐水县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等22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从内容管理上规范了税收行政执法行为,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能与责任,细化税源管理内容及程序,量化考核内容及方法;在外部加大了税收执法力度,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从制度上实现税收管理有法可依,从措施上为税收精细化管理起到保障作用。
(三)细化管理内容,着力解决税源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我们把各分局、所把户籍管理、办税服务、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做为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切实加强对外出经营户、停歇户、扣缴义务人的监督管理。建立纳税人零散税源、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户籍、滞纳金、重点税源、停歇业户登记、减免税、双定户管理台账和正常户籍底册、欠缴税清册,落实纳税人营业额评定和停歇业申报公示制度,以增强对税源的源头控管能力。二是建立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个案纳税评估体系,各分局、所有重点的对重点税源实施纳税评估,全方位掌握税源信息,提高税源管理质量,逐步建立起纳税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省局、市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徐水县国税局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协调联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信息沟通交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对征收、管理、稽查等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量化和细化,各自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及文书资料流转更加明确统一,部门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日常工作操作起来更加严格规范。四是开展“三时五制”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即:上班准时、服务及时、申报期延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申报提醒制、服务意见反馈制、服务不到位责任追究制。
(四)细化管理信息,着力解决税源管理底子不清的问题
充分发挥数据信息对比分析方法,落实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一是加强内部资料信息的管理,发挥现有的征管软件作用,建立和完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征收信息和发票管理信息体系。二是加强外部资料信息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核算信息、资金流转信息和协税部门信息体系。三是明确信息采集办法,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信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与税收管理员定期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采集,随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相关财务指标,了解企业生产原料耗用和实际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情况。四是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达到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深度分析应用。五是通过信息采集、整理、积累征管资料,完善征管档案资料库,提高信息资料的利用率。
(五)细化管理对象,解决税源管理层次不分明的问题
按照抓大、管中、规范小税源的管理思路,在充分分析全县税源现状,按照不同标准实行层层进行细化分类管理。一是按纳税人的缴纳税种,分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二是按纳税人规模大小,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分为重点税源、骨干税源和普通税源。三是按纳税人所处行业,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因类施管。四是按纳税人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主要分为股份制企业、独资企业、企业团体、关联企业管理。五是加强个体户税收管理,实施动态了解和重点监控,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征管措施;对不足起征点的业户,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将临界起征点的业户做为重点监控对象,适时纳入税收管理,做到管理对象层次化,精细化。六是具体到一个区域、地段、街道对纳税人实施分片管理。
(六)细化管理考核,解决税源管好管坏一个样的问题
县局把严格考核作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一把尺子,严密组织实施考核办法。一是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力度,把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和宏观税负分析比较指标作为衡量各分局、所税源管理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并与分局、所责任人的工作绩效挂钩。二是量化考核标准,建立了《税收征收管理精细化目标考核表》、《税收精细化管理一览表》、《税收管理员考核表》,把税收征收管理精细化目标考核量化为具体详细的考核内容。三是落实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追究责任,实行奖惩挂钩,对在税收管理中发现的违规(章)、违纪问题,按照《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及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按照考核分值落实奖惩机制,与能级管理挂钩,并作为年度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基准,做到了税源管理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彻底纠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二、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税收新变化
(一)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税收收入新变化,有力地确保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全县各分局、所在管辖范围内由点到面,由个体到行业,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税款收入全面走上了依法征收的轨道,组织收入做到了“有税尽收、无税禁收”,既挣脱了过去征管难点的制约,奠定了征管基础,融洽了征纳关系,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又公开了税务政务,盘实了税源信息,拓展了增收空间,拉动税收增长,今年1-5月份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0989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5.3%,增收3428.6万元,提前一个月实现了“双过半”。
(二)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征管质量新变化,有力地提升了税源控管能力
通过对税源实施精细化管理,极大地规范了税干的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讲依据、工作讲程序、办事讲原则、服务讲质量的自觉性,既确保了税收得到稳定增长,又提高了征管水平和执法力度。
(三)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管理责任新变化,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税的进程
过去的税源管理上,到某个辖区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出动“一窝蜂”的上,最终还是责任不明、底子不清、说是都在管理,其实谁都没管。今年来,全县税源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的解决了过去“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税收管理员制度、协调联动机制、稽查操作规程、办税工作流程等制度的落实和深化,进一步理顺了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责任和工作联系,使税收政策、执法口径、操作程序在全县范围内更加统一和规范,执法过错追究制和首问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执法的随意性得到有效遏制。
(四)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依法治税新变化,有力地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
通过政务公开、办税透明、社会化评税、公平税负、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等,全面转变国税机关的职能,从体制上、制度上、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产生,避免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确保了干部廉洁从政、阳光办税,使税收管理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做到了“用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程必公开、过错必追究”,切实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继续保持了党风廉政“零事故”、执法执纪“零差错”、办税服务“零投诉”记录。连续6年获得全县行风评议第一名和文明执法杯竞赛第一名。
(五)税源精细化管理带来税务机关工作作风的新变化,有力地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明显提高
税源精细化管理对税务干部素质、服务质量、执法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以来,县局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共举办税收业务学习培训和微机培训班8期,使全体税务干部接受了一次迎接新时期税收管理的上岗培训,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得到整合,全局上下形成了从过去的“要我做、要我学”转变到现在的“我要做、我要学”的可喜局面。广大干部对转变税收管理理念的理解进一步深化、管理能力逐步增强,敬业精神和做好税收工作的使命感已成为自觉的实际行动,成为衡量工作优劣的尺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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