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为纳税人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定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这就把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摆到了重要位置,因而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成为保障纳税服务质量落实关键。唐县国税局自2006年初初步构建了纳税服务体系,变纳税人找税务干部办事为税务干部找税务干部办事,把国税机关的后台股室和县局领导都推到为纳税人服务的第一线,开展全员服务、全程服务和全面服务,细化量化考核细则,每季考核一次,强化了监督。通过该项制度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工作职责,较为彻底地改变了办事的随意性,减少了部门、岗位间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涉税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初步构建起和谐的税收环境。
一、 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做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纳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岗位。该局组织全员学习纳税服务体系,开展纳税服务知识考试,树立“服务至上”的纳税服务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唐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与县局签定纳税服务责任状,服务事项的承办人与单位负责人签定纳税服务责任状。
(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纳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纳税服务体系共四部分,《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纳税服务流程》《纳税服务制度》《纳税服务评价体系》。使纳税服务从岗位职责,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服务评价体系有标准,考核有了依据,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纳税服务体系。
1、优化岗责体系,重组业务流程
遵巡合理、简化的原则,细化分解并落实各个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建立了科学分工和快速衔接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纳税服务流程》,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重组业务流程,正确处理内部制约与对外服务的关系,在不损害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工作环节,提高纳税服务效率,力求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零缝隙”。对现有的征管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必要的管理环节,管理程序归并简化。同时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力求合法化和效率化的最佳结合点。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健全纳税服务制度,以制度促落实
(1)制定了《纳税服务公开制度》,公开办税的内容和法律依据,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对公开的形式予以明确,达到形式规范,清洁美观。
(2)制定了《纳税服务政策咨询辅导制度》,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问题。针对各岗位工作内容,开展岗位培训,进行咨询辅导的模拟训练,从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质量、业务技能方面进行验收,不合格的采取“一对一”方式进行帮扶。
(3)制定了个性化服务,针对不同的纳税人需求,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服务手段,赢得纳税人的好评。从服务的时间性上:采取《纳税服务AB岗替代制度》保证工作日全天不空岗;采取《纳税延时服务制度》,开展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延长服务、午休时间延时服务项目;达到工作人员全天不缺位,业务工作全天不间断和各项税收工作正常运转。对特殊情况和弱式群体实行人性化服务,采取纳税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使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发展。制定了《纳税提醒服务制度》,把各种违法违章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避免纳税人因逾期或其他违章受到处罚,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更加融洽,营造了良好的和谐税收氛围。
(4)全面推行《全程服务制度》,全程服务工作制度是实行“统一受理、内部运转、限时服务、办结回复”的服务机制,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于一体,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依靠国税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规范运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公开、高效地为纳税人全程办理各种涉税事宜。所有涉税审批项目全部由“全程服务”受理窗口受理,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事宜,只需向全程服务窗口提供有关材料,提出办事申请,全程服务员就会提供全程引导、辅助。对于申请材料齐全能在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由全程服务受理员即收即办;对于申请材料齐全,但不能当场办结的限时办理事项(包括需报上级局审批的事项),由全程服务员进行受理登记,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并填写“全程服务受理纳税人资料清单”,载明办理事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承诺办结时间,交纳税人保存;同时填写《全程办理内部承办单》,同相关资料一并送交相关业务科室的全程服务承办岗位具体办理。涉税事宜办结后,再将有关手续、资料传递到办税服务厅的全程服务窗口,纳税人可按约定的时间持“全程服务受理纳税人资料清单”和有关证件到全程服务窗口取回相关手续和资料。在整个涉税事项办理过程,纳税人只接触办税服务厅的全程服务窗口,不必到相关业务科室传送相关手续,实现了涉税资料的内部传递。
在全程服务过程中实行《纳税服务首问责任制度》,纳税人向国税干部进行询问,被询问的税务干部就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明确答复,耐心解释,正确指引,高效办事”,引导纳税人到涉税经办人。如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咨询,首问责任人必须予以耐心、详尽解释。
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收集整编成《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结合实际业务将全程服务项目整理、归集为13大类,逐项分析,共分解84个项目。使纳税清楚到那个窗口办理,何时办结,增加了办税服务透明度。
为保证全程服务落到实处,制订了《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全程办理内部环节流转责任制度》,明确了全程服务的运转程序、服务项目、责任单位、承诺期限等内容,对未按规定办理的,每户次处扣发奖金5元,对情节严重或屡次出现责任问题的,视情节性质处待岗、给予行政处分。2006年1—10月共追究5人次,处罚款75元,戒勉谈话1人次,形成“全程服务”内部约束机制。
为加强督导,还建立了《全程服务值班长制度》。平常,值班长由办税服务厅主任担任,征期时,由局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长对全程服务整个过程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协调解决“全程服务”中涉及的问题,督促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限时办结。
3、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纳税服务遵从度
制定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办法》,每季考核一次,对纳税服务承办岗依照《纳税服务事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纳税服务事项考核细则》共13大类,64个项目,分值660分。纳税服务的承办岗按应承办事项计算应得总分,纳税服务的承办岗实际得分除以应得总分,从高到底排列,第一名为服务明星,第二、三名为服务新星。对承办纳税服务事项的单位,依照《纳税服务制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共11项,分值110分,第一名为服务先进单位。
通过运行《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办法》,使纳税服务评价细化和量化,纳税服务有了标准,个人有了压力,单位有了荣誉感,保证了纳税服务体系的有序运行,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优化纳税服务取得的成效
推行纳税服务工作体系以来,与纳税服务相关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监督控制等重要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了有机的整体,贯穿税务执法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了服务程序、优化了服务手段,给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规范、高效、文明、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营造了和谐的税收环境。在前三季度的民主评议行风中,县局在执法部门系列始终名列第一;在日前开展的关于纳税服务问卷调查活动中,辖区纳税人对国税服务满意率达到95%,在社会上树立了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文明服务、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