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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国税局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源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8

新市区国税局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源管理  一是深入企业及时了解预售情况,做好所得税预征工作。二是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大户税源重点监控,依托信息技术进行纳税评估,根据成本利润率、销售收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负担率等数据指标,及时发现指标异常的企业,将其纳入重点评估对象,实施动态控管。三是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监控,加强与国土资源、房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测算项目用地的平均地价成本及房产平均建造价格,作为衡量企业成本结转的预警指标。四是加强与地税、工商、城建规划、银行等部门的联系,采集涉税信息,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实施动态联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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