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国税局四个结合推进执法责任制一是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由各分局明确专人按月开展各考核指标的自查,由县局加强培训、宣传与督查。二是与税源管理相结合。针对房地产企业管理、个体定额管理、所得税管理等一系列重点工作,每月选取一类项目,进行深入核查。三是与业务督查相结合。结合本地税源税基的特点,自主设立考核评议指标,开展日常性的业务督查。对日常考核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并责令改正。四是与结果分析相结合。对一段时期内考核评议的结果,总结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或管理漏洞,及时提出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