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区国税局“三个规范”加强企业注销管理 一是规范文书流转流程。文书按照“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稽查局)--综合业务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的顺序进行内部流转,并做好登记,不允许出现由纳税人持资料逐环节审批的现象。二是规范审核审查内容。制作《注销企业资料审核模板》,详细列明注销登记应审查的内容,逐一对照,将纸质资料与征管系统数据仔细核对,做到申报数、开票数、入库数完全一致。三是规范注销检查。为避免在办理注销时征收单位和稽查局的重复检查,要求稽查局将当月检查的纳税人名单在区局网页发布。同时,对在注销检查期间已做系统性检查并出具了稽查结论或行政处理文书的,除发现新线索外,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