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保国税函〔2007〕36号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
变更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6]4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7日印发
打字、校对:所得税处 马银涛